【馮永業涉貪】政府去信質疑未善用航權 賭王斥外甥觸怒政府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5/20 19:06

最後更新: 2019/05/23 17:44

分享:

分享:

馮永業案今開審。(資料圖片)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的丈夫、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受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利益案今(20日)開審,控方今於開案陳詞中透露,局方曾於2005年除夕當日去信質疑港聯航空未有善用香港往返深圳的航權,以致當時負責營運港聯航空及港聯直升機的何鴻燊外甥謝天賜被何怒斥他觸怒政府,謝其後獲通知,陳將代他處理直升機業務,陳隨後亦出任港聯直升機的行政總裁,而有關局方的信件則是由馮負責批核。

控方今於開案陳詞中指出,賭王何鴻燊與其外甥謝天賜於1998年購入港聯直升機有限公司(後來易及為港聯航空有限公司,亦即後來的香港快運航空有限公司),而次被告陳婉玉則是該公司的董事兼股東。

2005年12月31日,當時由首被告馮永業擔任的副秘書長的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去信港聯航空,就其未有善用往返香港及深圳的航權表示關注,同日下午,謝在電話中被何鴻燊斥責他觸怒政府,當中更談及一封政府信件,謝其後獲通知,次被告將代他處理直升機業務。

謝當天對信件並不知情,直至2006年1月3日上班後,才得知上述信件是傳真予1名港聯航空的總監,而他當天並不在辦公室。謝就此與次被告對質,次被告坦言有關信件的副本是由首被告提供的,而並是她向何鴻燊提供上述信件。根據證據,有關信件由首被告的下屬發出,而內容經首被告批核。

經過上述事件之後,次被告成為港聯直升機的行政總裁,可享扣稅前利潤的5%作為花紅,而謝則自從2006年8月22日起,停止出任港聯直升機的董事。控方質疑,局方亦曾就同樣未有善用航權的問題去信港龍,但字眼則較寄予港聯航空的客氣得多。聆訊明續。